一、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负责新闻出版和“扫黄打非”、版权、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体育工作;指导岳麓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岳麓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工作。岳麓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融入宣传工作部。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综合处、公共服务处(文艺处、文物保护和考古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体育处、市场监督管理处(新闻出版和版权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