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备注:公开说明中数据均来源于决算报表,由于报表内部分数据四舍五入后存在尾差,因此公开说明中部分数据逻辑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负责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依法进行保护。
(三)负责组织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呈报审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环境综合治理。
(四)负责对景区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设计进行初审。审查、监督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和外围保护地带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
(五)负责景区的土地及风景名胜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及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的保护管理。
(六)负责风景区内山林、植被、绿化、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和森林病虫害、森林防火等工作。
(七)受和记AG委托依照岳麓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有关法规进行综合执法和管理。
(八)负责对麓山景区管理处和桔子洲景区管理处和其他所属景区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科)、旅游发展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风景资源保育科、综合执法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单位本级。下属二级机构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和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橘子洲景区管理处未纳入局机关决算公开范围(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6,115.7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2.39万元,增长5.56%。主要是因为2022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53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1.85万元,占73.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059.78万元,占17.3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1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2万元,占19.85%;项目支出4,901.48万元,占80.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5,055.9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8.07万元,增长19.02%。主要是因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7%。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8.07万元,增长19.02%。主要是因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74万元,占26.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万元,占2.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2万元,占2.13%;卫生健康支出68.69万元,占1.36%;城乡社区支出3,295.72万元,占65.19%;住房保障支出78.95万元,占1.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0.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5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94.44万元,支出决算为9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2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9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重大节会活动指标因疫情原因未使用,年底由财政收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年中追加的市拨海军装备展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的部分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3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铺底未发放。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医疗保险。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4.0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未包含市财政拨付的消防管网二期及市级财政补助等指标。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1.6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未包含市财政拨付的咸嘉湖、天马山景区维护费及市级财政补助等指标。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6.45万元,支出决算为7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1%,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5.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4万元、津贴补贴0.55万元、奖金521.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住房公积金78.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5万元,其中退休费10.27万元、抚恤金10.11万元、医疗费补助0.51万元、奖励金0.16万元。公用经费10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主要包括:办公费23.4万元、印刷费3.17万元、邮电费2.41万元、差旅费2.45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35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26.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略有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加6.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车年久使用,维修维护成本略有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6.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万元,占83.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62人次,主要是外地单位来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交流学习、考察等接待费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主要是车辆的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和记AG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和记AG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和记AG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和记AG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49万元,降低2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场会议,人数为0人,无相关会议支出;开支培训费0.02万元,用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人数为2人,内容为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和记AG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度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572.81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17.14万元、和记AG采购工程支出473.6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8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44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1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万元,占和记AG采购支出总额的0.3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3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52%。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2万元,项目支出4,901.48万元。本年度重点项目支出1,524.88万元,系咸嘉湖景区日常维护项目。
基本支出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招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系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用于景区的执法、消防、绿化、防汛、保洁、维修维护、专项建设等。
(2)项目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由各业务部门作为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开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及合同控制支付进度,厉行节约经费。成本控制上做到了质高价低,绝不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项目相关工作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并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质检,以保证各项目产出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已完成项目的可持续利用程度高,未完成项目结转下年继续进行,并将相关资金与人员安排妥当,并制定合理的措施与管理制度以防止不可预见情况的发生。
(3)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和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及年度绩效目标,严格、有序推进项目的执行,并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进行付款,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在采购方面,按照市和记AG最新集中采购目录及和记AG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和记AG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依法实行和记AG采购;依据和记AG采购法进行招投标,按和记AG采购的规定及相关程序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记AG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实行严格的内部管控,进行询价采购。在支付方面,根据采购金额及事项,按权限审批支付,并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转账支付。
为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本单位修订了《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制度汇编》,涵盖日常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制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2022年本单位明确专项业务目标,加强了项目资金事前监督,由业务部门进行日常落实,定期检查,并确认承办进度、质量以加强事中监督,对完成的项目进行及时总结进行事后监督,通过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以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不全面;二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三是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与目标值匹配度有所欠缺。主要是因为绩效考评制度不完善,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对应,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另一方面要设置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和记AG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2、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部门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